2011年1月4日 星期二
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、幼苗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?
[打印]
[关闭]
发表时间:2007-07-26 文章来源:
依照《刑法》第352条规定,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、幼苗,数量较大的行为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网站地图
|
法律申明
|
联系我们
Coptyright 2007
www.fsjdw.gov.cn
佛山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(传真):0757-82366187
地址: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2号楼10楼(528000)
您是第150000 位访问者